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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換貨政策


 Alpinestars 台灣總代理大橋
 

             商品退換貨政策             


1. 退換貨申請期限(7日猶豫期) 
消費者於商品到貨後 7 日內(法定猶豫期,含例假日),可提出退貨或換貨申請,並提供「姓 名」、「訂單編號」、「連絡電話」、「商品名稱」、「照片或原因」等資料,我們收到資訊 後將會儘快回覆並且為您處理,逾期恕不受理。 

2. 退換貨商品條件
 (1) 申請退換貨之商品須符合以下條件:
● 商品 未經使用、未下水、未於戶外試穿。
● 商品本體、配件、吊牌、標籤 皆需完整無缺。
● 商品須保持原始完整包裝(含原廠包裝盒、保護袋、說明書等)。
● 無人為損壞、異味、髒污、刮傷或加工修改痕跡。 
● 商品須為 Alpinestars 台灣總代理大橋所販售的商品。
 (2) 申請換貨時,若商品銷售附有贈品,請妥善保管贈品切勿開封,並於收到換貨商品確認無 誤後,再行與贈品一併拆封。
若消費者欲辦理退貨,則需於商品寄回時,一併將贈品隨件 寄還予本公司,退貨時未將贈品一併返還者,本公司將依贈品之牌價扣除後,始退還剩餘 款項予消費者。
 (3) 若未符合上述條件,將無法辦理退換貨。

3. 退換貨運費說明
(1) 因個人因素(更換尺寸)申請換貨,回寄運費需由消費者自行負擔。
(2) 若為換貨,僅限更換同款商品(尺寸或顏色),並以一次為限。
(3) 如因商品瑕疵(如破損、零件損壞、功能失常等)或出貨錯誤,經確認後,相關運費將由本 公司負擔。
(4) 申請退貨時,同一消費者第一次辦理退貨時的運費由本公司負擔,但若同一消費者辦理第 二次(含)以上之退貨時,將於退款中依以下之退貨物流方式扣除運費後,始退還剩餘款 項予消費者。
(5) 若一次辦理整筆訂單全部商品退貨,將退款訂單原先實際支付總額,本公司將不會另外收 取運費。

4. 整新費用說明 退換商品若有除通常檢查所需、拆封檢視之必要範圍外,包括但不限於商品經使用、清洗、修 改、剪除吊牌或包裝缺損等情形,為回復商品至可供銷售之原狀,本公司將視商品狀態收取1 0%至30%不等的整新費用。

5. 退款說明 退貨商品經檢查確認符合退貨標準後,將於7-14 個工作天內辦理退款。

6. 不適用退換貨情況:
(1) 超過退換貨申請期限。
(2) 不符合第2條商品狀態要求的商品。
(3) 非Alpinestars 台灣總代理大橋所販售、沒有購買證明或發票遺失的商品。
(4)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頭套、內衣褲(內褲、 滑衣、滑褲、連身滑衣)、等貼身衣物類商品,因基於個人衛生考量,拆封後恕不接受退貨。
另出貨前經依消費者購買要求預先進行客製修改之商品,依上述準則規範,亦不得申 請退貨。
(5) 若商品未符合退貨條件,將以原件寄回,運費需由消費者負擔。

7. 退貨與換貨方式 不提供門市退換貨服務,官網銷售商品的退換貨僅限透過官網線上申請,並經由新竹貨 運、7-11店到店進行物流運送之方式辦理,寄貨前需要與本公司網站客服聯繫。